|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查检验的通知 |
各位离退休职工: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制定的《
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定于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后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为离退休人员年审时间,不再另行通知),对
在我区已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进行审验(指纹采集),请各离退休职工亲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本人携带退休证、身份证来我局社保稽查科办理验证手续,确实行动不方便的,可
以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人来办理时出示受托人身份证,离退休人身份证、退休证及3寸彩色照片一张(需提供三天内的当地日报或日历)否则,将从7 月份起停发退休金,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
先生 电话:86969116
花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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