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 为了能为参保单位及参保人提供更优越的服务,从2008年9月18日起,本办对1号楼的1楼进行装修。为此,9月18、19日两天暂停办理日常业务,装修期间,征收科和核发科暂迁往1号楼与2号楼之间的大堂办公。 对此次装修为参保单位及参保人所带来的任何不便,本办深感抱歉并在此感谢参保单位及参保人的谅解。 另外,本月月结最后2个工作日为9月27、28日,请在26日前办理完当月所有业务。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