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办理的业务,次月生效。如某单位在3月1-29日(工作日)的某一天为张三办理了减员,则张三4月份起暂停缴费。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员 必须及时为职工办理增减员手续,当月未办理减员手续的,将会继续生成次月台帐,由此产生的社保费由单位承担。 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为社保月结日,这2日暂停办理社保业务,所有参保单位及个人须在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前办理完当月的业务,由此产生的次 月台帐在次月的10号至次月的下一月的15号(含15号)之前到相关地税分局缴纳。在16号之后缴纳的,地税将产生滞纳金(包括委托银行划款但当月 划扣不成功的,也须在次月15号前到相关地税分局缴纳)。
|
|